近日,广东东莞市长安镇一小区内频繁出现蛇引发业主恐慌。原来该小区有租户在25楼家里养殖100余条宠物蛇(玉米蛇),经小区住户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林业、公安等部门已介入处置。
5月21日,东莞市林业局向南都记者介绍,经现场调查,相关蛇均不属于受我国野生动物法律法规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该局已劝告该养蛇人将养殖的宠物蛇转移,不要影响相邻住户正常生活,截至当天,养蛇人已将大部分蛇清走,并配合小区物业开展卫生消杀工作。
有律师指出,法律实践中,对于居民饲养一两条非保护类宠物蛇的管理比较宽松,但也需确保不扰民、无安全隐患。若用于商业经营,则需办理工商登记、动物检疫等手续,一般来说,城市小区难以满足规模养蛇的防疫条件。
小区21楼惊现半米长的蛇引发恐慌
长安镇龙光江南大境小区有多位业主向南都记者投诉,有租户疑似在小区25楼的家里大量养殖宠物蛇。
业主龚先生称,近日其所居住的21楼家里竟发现一条长约半米的蛇,物业告知其品种属于宠物蛇。更早前,楼栋的底层也发现了粉色的疑似宠物蛇。后来才得知他所居住的楼栋25楼有租户在屋内大量养殖蛇。
在21楼发现的蛇。
小区内频繁出现蛇引发业主恐慌。小区另一业主秦先生表示,“去年已发现地库里有蛇,大家认为是野生的,没有理会。而后又在草丛里发现蛇,请人抓走后大家也没有理会。直至5月份发现21楼出现蛇,大家就真的害怕了。”
有业主提到,养蛇人的微信朋友圈平日经常发送销售宠物蛇的消息,小区物业知道小区里住着养蛇人,以前有蛇跑出来,物业就曾联系他请他抓回去过。
5月18日,部分业主来到疑似养蛇人所居住的25楼,与其交涉养蛇问题,同时报警处理并叫来社区工作人员。根据业主提供的现场沟通视频,疑似养蛇的男子自称在屋内养了100多条蛇。小区多位业主表示,蛇不应在居民区里养殖,希望有关部门及物业公司请这位租户清离屋内的蛇。
5月20日,龙光江南大境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日前相关部门已前来要求养蛇人清理屋内的宠物蛇。
林业部门介入劝告转移百余条宠物蛇
东莞市林业局就此事回应南都称,该局接获关于小区住户非法养蛇的情况后,于5月18日派员赴长安镇调查情况。
经查,长安镇龙光江南大境小区某栋25楼的住户在住宅内养殖宠物蛇(品种是玉米蛇)100余条,均不属于受我国野生动物法律法规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该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劝告该养蛇人将养殖的宠物蛇转移,不要影响相邻住户正常生活。就该个案而言,养蛇人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
宠物蛇养殖箱。
东莞市林业局提到,养蛇人饲养大量宠物蛇,引起相邻住户投诉,涉嫌违反《民法典》中的“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规定。
据悉,长安镇公安部门已经跟进处理该事件。
5月21日上午,东莞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小区某栋25楼进行调查,养蛇人已将大部分蛇清走,现场仅剩玉米蛇2条及蛇卵10余颗。工作人员劝告养蛇人尽快将剩余蛇及蛇卵清走,并配合小区物业开展卫生消杀工作。
居民楼内能不能养蛇?需具备哪些条件?
近年来,小区居民楼内养蛇的新闻并不鲜见,那么居民楼内是否允许养殖蛇?养蛇人需具备何种条件?
东莞市林业局介绍,如养殖受我国野生动物法律法规保护的蛇类,应符合两点要求:一是选址要求。根据《野生动物饲养场总体设计规范》(LY/T2499-2015),饲养场选址应远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最短距离不少于500m;二是许可要求。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养蛇人应当取得相关许可。如养殖的不是受我国野生动物法律法规保护的宠物蛇,养蛇人应遵守《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落实动物防疫措施。
林业部门呼吁,想在居民楼内养蛇的群众要严格遵守前述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养殖受我国野生动物法律法规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律师说法:小区内养蛇有何法律风险
根据该个案而言,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律师宦超越向南都记者进一步介绍,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若所养蛇类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部分蟒蛇、毒蛇等),则必须取得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否则构成非法养殖。对于非保护类普通蛇种类,法律虽未明确禁止个人饲养,但仍需符合《动物防疫法》要求,确保动物健康且不传播疫病。若用于商业经营(如繁殖销售),需办理工商登记、动物检疫等手续。一般来说,城市小区难以满足规模养蛇的防疫条件。
早前业主在小区楼下发现的疑似宠物蛇。
实践中,对于居民饲养一两条非保护类作为宠物蛇的管理比较宽松,但也需确保不扰民、无安全隐患。若大量养殖可能被视为经营行为,则需要更多的许可,比如办理环保审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符合消防、卫生。对于该个案,租户所养殖的蛇达一百多条,数量显然已经超越了个人正常养殖宠物的范畴,在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和许可证的条件下私自养殖蛇类,均涉嫌构成违法。
此外,从住宅用途而言,《民法典》第279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擅自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案中租客将租赁房屋用于规模性养殖蛇类,该行为明显改变了房屋的居住性质。据此,相邻人也可依法要求租户停止这类商业养蛇行为。
同时,居民区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养蛇可能会引发安全隐患,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伤人或造成恐慌。若饲养行为对相邻业主的建筑使用或生活、身体造成损害,租客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延伸阅读
租客养近百条蛇遭居民堵门 居民:生怕蛇从马桶钻出来
成都一租客在屋里养了近百条蛇的消息,在事发小区引起居民广泛担忧,也网络平台上引起热议。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经几番波折后,该租客日前已将饲养的蛇搬离,但该租客与房东之间的纠纷或将继续。该事件的前因后果是怎样?生物专家和律师是什么观点?对此,记者展开调查。
“租客养近百条蛇”上热搜
事发经过
搬运时被居民发现
饲养八九十只蛇引发广泛担忧
记者通过采访多个渠道、当事租客及事发小区多位居民,大致还原了事发经过。
2024年9月30日,当事租客将其饲养的蛇,搬运至事发地成都市成华区锦府小区。搬运过程中,被居民发现。一位居民称,其在搬运时在电梯内被居民发现。租客称,对于在事发小区养蛇的事,其并未隐瞒,“有业主上门来询问,我并没有任何避讳,而是直接坦白地告诉了他们,这个(小白鼠)我是用来喂蛇的,并且我养蛇。”
当晚,即有居民报警,但民警上门劝说无果。据悉,当事租客为一青年男子,其微信、抖音、小红书、哔哩哔哩等网络平台的账号名均为“lar**di”。记者看到,在其抖音、小红书账号中,有不少养蛇的视频和图片,其账号也在日前发布了针对该事件的“澄清”。
在当事租客的抖音、小红书账号中,有不少养蛇的视频和图片
当事租客称,其饲养的蛇的数量约有八九十只,这引起了小区居民的广泛担忧。不少居民这样告诉记者,“我就住楼上几层,同户型,生怕蛇从马桶里钻出来!”“我好几天晚上吓得睡不着觉!”“你光是问我都毛骨悚然,你采访别人吧!”
多位居民称,事发房屋为清水房,套三户型,大约100平米。日前多位居民曾前往事发房屋探访,“当时全部都戴着口罩,里面全部是臭味!”
多位居民曾前往事发房屋探访
担忧逐渐激化为矛盾。于是,该事件连同“集体要求其搬离”“居民无奈堵门”等关键字,登上网络平台热搜。
图为热搜截图
多方调解
租户一度失约并拉黑房东
蛇已搬离或留下租赁纠纷
国庆假期,成华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保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多次到事发小区了解情况、沟通调解,期间与当事租客约定见面沟通,但租客失约。直到10月8日,仍未见到租客。对此,租客称“我只是拒绝见面而已,因为我又不违法”。10月10日,上述各方才见到当事租客。
10月9日,当地街道、社区、物业、民警和当事房东,联系当事租客见面沟通,但其不愿意见面,并表示养宠物蛇不违法,让房东去起诉,并将房东微信拉黑。其称,房东事先对其养蛇这件事知情,事情闹大后又装作不知情,“耍起了无赖”,为了不让房东干扰其正常生活,迫不得已只能拉黑。
直到10月10日,上述各方才见到当事租客,并在小区物业中心进行沟通。当时,当事租客表示可以考虑将蛇搬迁,但其并无违约行为,因此租期不到不会退租,并再次告知房东去起诉。10月11日,当事房东在小区业主群中,向业主们致歉。
失约、避而不见、拉黑房东微信……如此种种行为,在居民们看来,当事租客是个极其不讲道理的人,这也是担忧变为矛盾的部分因素。
10月15日,房东将一纸“限期搬离通知”发给了当事租客,以租客违反租赁合同中的“妨碍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为由,“请”租客于11月1日前搬离其房屋。房东还称:“若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搬离,我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你全部承担。”
房东将一纸“限期搬离通知”发给了当事租客
日前,当事租客已将蛇搬离,但其不愿退租。多位居民告诉记者,该事件至此,大部分问题已圆满解决,剩下的就是当事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租赁纠纷。
双方的租赁纠纷如何解决?记者通过社交平台联系当事租客,其回复“后续确定了再说,还没解决完”;当事房东拒绝了采访。
疑点调查
养蛇的目的?房东事先是否知情?
围绕着该事件,线上线下议论纷纷,记者就其中三个疑点进行了调查。
①当事租客养蛇的目的是什么?
多位居民称,当事租客养蛇是用于售卖。记者注意到,其网络账号的个人介绍写明“成都买蛇可以上门或者送货哦”。有网友曾询问其“出么”,其回复“可以加个好友”。
②租房养蛇,当事房东事先是否知情?
当事租客称,其在租房之前,就已经和房东沟通过,告知其租房是用来饲养宠物蛇,并且给房东看过蛇的照片,告知过饲养规模,而房东并未反对。其出示的聊天记录也显示,房东曾语气平和地叮嘱其,“那行,那你反正要把安全措施做好”“一定要注意不要跑出来了,要影响到这些业主肯定是有意见的。”
记者了解到,房东在与上述各方的初步沟通中,曾隐瞒其事先知情的情况。
③当事租客是否曾从另一小区因为养蛇被赶走?
记者从“另一小区”所属的社区服务站及当地居民处了解到,网民所称的“另一小区”,确实出现过住户养蛇致居民担忧的事件,但该住户养蛇的数量很少,与“一租客在屋里养了近百条蛇”的事情并非同一件事。
生物专家科普
无毒,但逃跑能力强
不赞成在居民区饲养
对于在网络上热议的种种问题,记者专访了专攻蛇类的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副研究员丁利博士。
红星新闻:根据相关照片,当事租客养的什么蛇?有没有毒?习性如何?
丁利博士:这些蛇从画面看,是国际上流行的宠物观赏蛇。宠物观赏蛇中的最主要的类群,就是原产美洲的无毒类游蛇科的王蛇、玉米蛇和猪鼻蛇等驯化培育而来。因其不涉及保护级别,近年来被大量引入。
通常这类蛇由于从小被人饲养,一般性情温顺,不会攻击人,也很少咬人,当然兔子急了也咬人。但是单从动物致伤角度来说,其安全性远远大于传统宠物猫狗类动物。从动物防疫角度来看,其安全性大致相当于同属于冷血动物的鱼类,也高于哺乳动物和鸟类。
红星新闻:您如何看待在居民区大量饲养这类蛇?
丁利博士:在居民区大量饲养主要的问题,是给邻居带来一定恐惧,毕竟蛇在多数人心中是恐怖动物。需要注意的是,蛇的逃跑能力特别强,在居民区逃跑容易吓到人,如果因惊吓引起不良后果会涉及赔偿,而且逃出去的蛇很容易被人打死,邻里关系也会紧张,这都是得不偿失的,所以不赞成在居民小区中进行大量的商业饲养。
红星新闻:养这类蛇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丁利博士:这些蛇属于外来物种,虽然宠物蛇在世界流行以来,国内外还没有证据表明本事例中驯化过的小型宠物蛇有带来物种入侵的先例和风险,世界上唯一的宠物蛇外来物种入侵是引入美国的缅甸蟒在佛罗里达州的泛滥。但是我国正在实施的《生物安全法》有关于外来物种引入的规定,尽管对外来宠物还没有明确的意见规定,但有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风险。
律师说法
这样的养蛇合法吗?
对于该事件的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和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张柄尧律师。
在出租屋里养蛇用作商业目的,合法吗?
胡磊律师表示,现有的事实能够证明租客在出租房中饲养动物的目的是商业目的,从法理上来说构成了经营行为,如果租房合同中约定了禁止商业目的使用的条款,则租客肯定构成了违约,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张柄尧律师介绍,《民法典》第279条明确,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据此,邻人也可依法要求停止这一商业性养蛇行为。
在城市里大量养蛇,合法吗?
张柄尧律师认为,租户所养殖的蛇的数量显然已经超越了个人正常养殖宠物的范畴。租客的行为,已属违法行为。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对于规模以上养殖,需按规定履行动物防疫措施,包括防疫检验、防疫隔离等等。显然,城市小区是无法满足规模养蛇的防疫条件的。
第二,若该养殖行为属商业经营行为,租户除需具有相关营业执照外,对于蛇类、蛙类的养殖,在我们国家还属于必须经许可的行政行为。即经营者需具备“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而且在蛇的来源上,也需要从具有种蛇繁育资质的蛇场购买种蛇或种蛇蛋,并需提供引种证明。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和许可证私自养殖蛇类,均属违法行为。
第三,出租人与租户的合同约定,无法改变租户在城市小区规模化养蛇的合法性问题。即使出租人同意租户养蛇,相关约定也会因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且相邻权属第三人权利,出租人与租户的合同约定,不能损害第三人利益。
如何看待当事租客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
胡磊律师表示,蛇类属于普通人认知中的异种宠物,除了存在咬伤等直接侵权责任外,还有可能破坏邻里的生活安宁权。“从邻里和谐的角度来说,在居民小区内饲养蛇类并不恰当,相关行为可以视为对于公序良俗的破坏。”
张柄尧律师介绍,根据《民典法》相关条款,通常而言,相邻权往往与通风、采光、通行、楼层漏水等相关。但相邻权的权利边界,往往是以容忍义务来予以确定的,即如果在使用不动产的过程中,给邻人造成的妨害超过了必要限度,就构成侵权。租户在城市小区内大量养殖蛇,并因此给邻居造成恐慌,这显然已经影响到了邻居的正常生活,邻人当然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评论 (57)
一剑袭来
这篇文章非常全面地阐述了陈奕迅微博在线的核心价值,尤其是对未来趋势的分析让我受益匪浅。期待作者后续更多深度解析的内容!
回复一念涤生
完全同意您的观点,特别是文章中关于柏浪涛是时候该考虑隐退了在天眼查领域的应用分析,确实是目前行业的发展重点。
回复艾夕夕
作为一个雷军发长文领域的从业者,我认为这篇文章提供了很多独到的见解。特别是关于王一博阿道夫把头发养得更好与传统技术结合的部分,给了我很多新的思路和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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