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红鲤鱼与绿鲤鱼与驴”推荐,来自《新潮观鱼对话高伟光和检察官:“保护未成年”究竟有多难?现实比这剧更气人》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看到这篇文章里三观尽毁的那个强奸犯和受害人互称“亲家”的案例,我想到了今天那个围棋少年自杀的新闻、男子被叔叔性侵的新闻,让人很痛心的一点是,未成年人需要被保护,国家社会和父母家庭都是主题,但如果国家和父母产生了冲突呢?如果父母就是那个给孩子造成最大伤害的犯罪者呢?国家有多大的魄力和决心把孩子从这样的家长那里夺回来?还是说旧社会子女士父母私产的宗法道德还是在实践中影响着司法——有多少血淋淋的案子是父母已经做得很过分了,但警察只是教育训诫,最后依然把孩子送回去,理由是“孩子有亲生父母”。导致即使未成年人有逃离原生家庭侵害的决心,但无能为力,公权力又把他们往火坑里推(更别提大量被侵害的孩子已经在有毒的环境里被洗脑了)。这和网络上怨声载道的“家暴警察不管,批评几句了事”逻辑上是一样的——公权力还是默认旧日儒家思想里的“家国天下”秩序,家是一个小国,小国内有自己的统治秩序,除非产生极大危害,“大国”不去干预作为原子结构的“小国”内部的生杀予夺,“小国”内部的权利核心有资格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