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22日讯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人社厅函〔2025〕25号),更好发挥金融对稳就业、扩就业的支持和引导,青岛市从降低申请门槛、扩大对象范围、提高授信额度、降低利率水平等方面,进一步加大“青岗贷”助企稳岗扩岗力度。

降低申请门槛

将小微企业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稳岗扩岗控制标准调整为: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企业成立年限、用工人数、工资支付和社保缴纳情况等其他标准仍按原要求执行。

扩大对象范围

将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对象由小微企业扩大至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符合以下标准的个人可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1.具有合法经营实体、实际开展经营满6个月;2.经营实体没有未偿还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3.经营实体有用工的,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4.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守信,具备还款能力。

提高授信额度

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由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给予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

降低利率水平

在符合风险定价原则和监管合规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4%、最低可至2.9%。(李如艺)